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工会法》、《职工代表大会条例》,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参与公司管理、民主监督和审议重大决策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提升公司管理水平,经公司工会发起,报公司党支部同意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决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制。 根据公司现有会员人数情况,本次计划选举职工(工会会员)代表共计30名。由各部门自下而上提名候选人,采用差额选举方式,经过民主投票环节,并通过公示期,最终30位代表尘埃落定。 本次职工(工会会员)代表的选举是公司及工会向民主管理迈出的一大步,是职工权利保障之路的奠基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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